作废公告(镜湖区江东府36#楼02室)

发布时间:2023-02-10 16:10阅读次数: 字体:【  

作废公告

根据申请人掌上申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和预告抵押权转现登记,我局拟办理(镜湖区江东府36#楼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因申请人未提供(镜湖区江东府36#楼02室)《初始登记证》(证号:皖(2021)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07032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皖(2021)芜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397674号,皖(2021)芜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397675号)原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上述权属证书、证明作废。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