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芜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报送“小金库”承诺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17:18信息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1660号),进一步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小金库”自查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了本单位“小金库”自查工作。

二、经过全面排查,本单位已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

三、本单位保证今后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小金库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给市财政局对口服务科室再由对口服务科室收齐后报送市财政局监督局;一份单位留存。于2023131报送。

 

附件:芜湖市“小金库”专项整治承诺书

 

 

                             芜湖市财政局

                             202314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芜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报送“小金库”承诺书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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